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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最后学习的学校出具的学历与成绩证明及其英文翻译件,并在省、市有权部门进行公证,省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进行认证,到菲律宾领事馆或大使馆进行认证。
二 申请人所在地公安局办理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英文翻译件,并进行公证、外事办认证、菲律宾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。
三 申请人出生证明及其英文翻译件,并进行公证、外事办认证、菲律宾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。
四 彩色相片2寸15张 。(背面要写上与护照相同之中英文名字)。
五 办理护照及其签证。护照办好后,须到菲律宾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入境签证
六 体检表1份(含14寸X光片。
七、申请人财力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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